李春和李东是一对双胞胎,从小父母就偏心,一直都把李春当做正品,把李东当做次品养。因为奶水不够,他们甚至决定把李东送到山区去喂养,导致他从小就营养不良,身体虚弱,智力也受到影响。尤其是父亲,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李春身上,为了给他安排好的工作和前程,他不惜伤害李东的利益,也不怕得罪女儿,甚至不惜被人举报“以权谋私”,目的只有一个:让李春有一个好的前程,好光耀门庭。后来李春通过自己的努力,上了广西大学读研究生,毕业后成为一名省报记者,生活变得很富裕。可是,父亲却在一次摔倒后变成了四肢瘫痪,这个时候,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下岗失业多年的李东守在他的身边。然而,李春却对李东说:“我对孝有自己的看法。赡养老人是社会的责任。”拒绝尽最基本的孝道义务,不再与父亲联系。大姐李华和其他兄弟姐妹联合起来,决定要将她告上法庭,以法律的名义彰显道德的尊严,要求她尽一个女儿的责任。